明史
2016-02-29 初校完成明史(1368—1644)是中國所謂的正史的二十四史中的一部,是一部紀傳體的史書,它記載了從朱元璋洪武元年到明思宗崇禎十七年(1644年)共二百七十六年的明朝歷史。清順治二年四月十一日,御史趙繼鼎上疏「奏請纂修明史,竝博選文行鴻儒充總裁、纂修等官。」但中途多次停止,直至康熙十七年(1678年),隨著三藩之亂的基本平定,政治穩定,經濟富裕,才正式開始明史的纂修工作。康熙詔舉博學鴻儒百四十三人於體仁閣,取上等二十人,二等三十人,成立明史編纂小組,以徐元文為監修,張廷玉為總撰,加上布衣萬斯同纂修明史。直到雍正(1735年)十二月,由大學士張廷玉進呈,乾隆四年(1739年)正式刊行,前後費時近五十年。如果從順治二年(1645)算起,到乾隆四年(1739)刻成止,則歷時九十五年,近乎一個世紀之久。喬志忠將官方纂修明史分為四階段:順治二年到康熙十七年為準備階段,康熙十八年到四十七年為奠基階段,康熙四十八到六十一年為廢弛與中輟,雍正元年到乾隆四年是最後完成階段。
明史大部分成於萬斯同之手,斯同為明史可謂耗盡了畢生的精力。清朝經學家楊椿有言:「明史成於國初遺老之手,而萬季野功尤多。紀、傳長於表志,而萬曆以後各傳,又長於中葉以前。袁崇煥、左良玉、李自成傳,原稿皆二巨冊。刪述融汰,結構寵肅,遠在宋、元諸史上。」從結構上明史採納了從史記開始流傳下來的紀傳體結構,一共分本紀二十四卷、志七十五卷、列傳二百二十卷和表十三卷。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,但論其修纂時間之久,用力之勤卻遠遠超過了以前的史書。乾隆四年,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際,清高宗下旨仿資治通鑑綱目編輯明紀綱目,乾隆十一年成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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