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齊書
2014-04-13 初校完成

南朝蕭齊皇朝在歷史上只存在二十三年,是中國歷史上年代很短的一個封建皇朝。撰寫蕭齊皇朝時期歷史即南齊書的蕭子顯,是齊高帝蕭道成的孫子。一個史學家,以他曾經是宗室的身分來撰寫這個皇朝的歷史,這在二十五史的衆多的作者中別無第二人。

蕭子顯(487—537年),字景陽,南朝梁南蘭陵(今江蘇武進西北)人。他十三歲的時候,蕭齊皇朝被蕭衍推翻了。蕭衍的父親蕭順之是齊高帝蕭道成的族弟。蕭衍建立了梁朝,他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梁武帝。在梁朝,蕭子顯憑著他的才華、風度、談吐的出衆,受到梁武帝的禮遇和信任,官至吏部尚書。史學是蕭子顯所酷愛的事業,在他的四十九年的生命歷史上,撰寫了五部歷史著作:後漢書一百卷,晉史草三十卷,齊書六十卷,普通北伐記五卷,貴儉傳三十卷。他撰齊書,是向梁武帝請示竝得到梁武帝的批准的。除了齊書以外,蕭子顯的其他著作包括文集二十卷都已不存。後人為了區別蕭子顯的齊書和唐初李百藥所撰的齊書,把前者稱為南齊書,後者叫做北齊書。蕭子顯在撰寫南齊書的過程中,可以參考的文獻資料和思想還是不少的。早在齊明帝時,史學家檀超和江淹奉詔修本朝史,他們制訂了齊史的體例,但沒有最後完成修撰工作。此外,還有熊襄著的齊典、沈約著的齊紀、吳均著的齊春秋和江淹著的齊史十志。蕭子顯的撰述工作,在史書體例上「本超、淹之舊而小變之」;在史書材料上汲取諸家成果,終於著成南齊書六十卷。

南齊書包含:帝紀八卷,除追敘蕭道成在劉宋末年的政治活動外,主要記蕭齊皇朝(479—502年)二十三年間的史事。志八篇十一卷,其中有的上承劉宋,有的起於蕭齊立國,斷限比較明顯。傳四十卷,其中不少是記少數民族地區史事的,而以魏虜傳記北魏史事,這在性質上同宋書 ‧ 索虜傳是一樣的。序錄一卷,劉知幾都不曾見到,說明它佚之甚早,故全書今存五十九卷。南齊書部帙不大,包含的年代又很短,竟然也撰就了八篇志,確乎難得。這裏面無疑包含了江淹的首創之功。南齊書有些傳,顯示了蕭子顯在歷史表述上的才華。如:他於褚淵傳,先寫褚淵在宋明帝時受到信任,而在宋明帝臨死,則寫他也參與「謀廢立」,違背宋明帝的意旨;於王晏傳,先敘其與齊高帝、齊武帝的密切關係,繼而寫其在齊武帝死後也參與「謀廢立」的事;於蕭諶傳,先說其受到齊武帝、鬱林王的信賴,後寫其在協助齊明帝奪取鬱林王皇位的政變中竟然領兵作前驅;於蕭坦之傳,先烘托其受到鬱林王的殊特信任,以至「得入內見皇后」,後寫他成了廢鬱林王而擁立明帝的關鍵人物;等等。蕭子顯在寫這些事件和人物的時候,都不直接發表議論,而是通過前後史事的對比來揭示人物的品格。清代史學家趙翼評價說:「此數傳皆同一用意,不著一議,而其人品自見,亦良史也。」用顧炎武的話說,這種寫歷史人物的方法叫做「於序事中寓論斷」,司馬遷寫史記最善於運用這種方法。蕭子顯學習司馬遷表述歷史的方法,竝取得一定的成就,被後代史學家稱為「良史」,這是很自然的。南齊書同宋書一樣,都宣揚神秘的思想、佛法的深遠,又都過分講究華麗的辭藻,這是它們的缺點,也是那個時代留下的印記。

〈資料來源: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〉


南齊書序 卷一 ‧ 本紀第一 高帝上
卷二 ‧ 本紀第二 高帝下 卷三 ‧ 本紀第三 武帝
卷四 ‧ 本紀第四 鬱林王 卷五 ‧ 本紀第五 海陵王
卷六 ‧ 本紀第六 明帝 卷七 ‧ 本紀第七 東昏侯
卷八 ‧ 本紀第八 和帝 卷九 ‧ 志第一 禮上
卷十 ‧ 志第二 禮下 卷十一 ‧ 志第三 樂
卷十二 ‧ 志第四 天文上 卷十三 ‧ 志第五 天文下
卷十四 ‧ 志第六 州郡上 卷十五 ‧ 志第七 州郡下
卷十六 ‧ 志第八 百官 卷十七 ‧ 志第九 輿服
卷十八 ‧ 志第十 祥瑞 卷十九 ‧ 志第十一 五行
卷二十 ‧ 列傳第一 卷二十一 ‧ 列傳第二
卷二十二 ‧ 列傳第三 卷二十三 ‧ 列傳第四
卷二十四 ‧ 列傳第五 卷二十五 ‧ 列傳第六
卷二十六 ‧ 列傳第七 卷二十七 ‧ 列傳第八
卷二十八 ‧ 列傳第九 卷二十九 ‧ 列傳第十
卷三十 ‧ 列傳第十一 卷三十一 ‧ 列傳第十二
卷三十二 ‧ 列傳第十三 卷三十三 ‧ 列傳第十四
卷三十四 ‧ 列傳第十五 卷三十五 ‧ 列傳第十六
卷三十六 ‧ 列傳第十七 卷三十七 ‧ 列傳第十八
卷三十八 ‧ 列傳第十九 卷三十九 ‧ 列傳第二十
卷四十 ‧ 列傳第二十一 卷四十一 ‧ 列傳第二十二
卷四十二 ‧ 列傳第二十三 卷四十三 ‧ 列傳第二十四
卷四十四 ‧ 列傳第二十五 卷四十五 ‧ 列傳第二十六
卷四十六 ‧ 列傳第二十七 卷四十七 ‧ 列傳第二十八
卷四十八 ‧ 列傳第二十九 卷四十九 ‧ 列傳第三十
卷五十 ‧ 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五十一 ‧ 列傳第三十二
卷五十二 ‧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五十三 ‧ 列傳第三十四
卷五十四 ‧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五十五 ‧ 列傳第三十六
卷五十六 ‧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五十七 ‧ 列傳第三十八
卷五十八 ‧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五十九 ‧ 列傳第四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