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
   卦六十二
震卦
艮卦
小過 雷山小過 震上 艮下

小過。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
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初六:飛鳥以凶。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无咎。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
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