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
卦八比 水地比 坎上 坤下
比。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彖曰:比,吉也;比,輔也。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。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象曰: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六三:比之匪人。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;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,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