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國策
  卷二十八 ‧ 韓策三

或謂韓公仲

或謂韓公仲曰:「夫孿子之相似者,唯其母知之而已;利害之相似者,唯智者知之而已。今公國,其利害之相似,正如孿子之相似也。得以其道為之,則主尊而身安;不得其道,則主卑而身危。今秦、魏之和成,而非公適束之,則韓必謀矣。若韓隨魏以善秦,是為魏從也,則韓輕矣,主卑矣。秦已善韓,必將欲置其所愛信者,令用事于韓以完之,是公危矣。今公與安成君為秦、魏之和,成固為福,不成亦為福。秦、魏之和成,而公適束之,是韓為秦、魏之門戶也,是韓重而主尊矣。安成君東重于魏,而西貴于秦,操右契而為公責德于秦、魏之王,裂地而為諸侯,公之事也。若夫安韓、魏而終身相,公之下服,此主尊而身安矣。秦、魏不終相聽者也。齊怒于不得魏,必欲善韓以塞魏;魏不聽秦,必務善韓以備秦,是公擇布而割也。秦、魏和,則兩國德公;不和,則兩國爭事公。所謂成為福,不成亦為福者也。願公之無疑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