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國策
  卷十四 ‧ 楚策一

韓公叔有齊魏

韓公叔有齊、魏,而太子有楚、秦以爭國。鄭申為楚使于韓,矯以新城、陽人予太子。楚王怒,將罪之。對曰:「臣矯予之,以為國也。臣為太子得新城、陽人,以與公叔爭國而得之。齊、魏必伐韓。韓氏急,必懸命于楚,又何新城、陽人之敢求?太子不勝,幸而不死,今將倒冠而至,又安敢言地?」楚王曰:「善。」乃不罪也。